

水运基础条件明显改善。一是水运基础设施提升。全市完成渡口提升改造25道,船舶更新改造34艘,累计投资1000余万元。夯实了水上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基础条件,提升了水运行业本质安全、污染防治和运输服务能力,为全市水路运输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。二是建立航道管养机制。按照“集中力量办大事”的原则,积极整合零散航道养护资金和构建航道管养新机制,集中力量对重点航道、渡口(码头)开展日常管养工作,切实提高了航道、渡口(码头)管养能力、质量和效率,保障了水运基础设施正常有效运行,累计投入航道养护资金300余万元。
水路运输市场注入新希望。依托澜沧江、怒江、龙川江及其他库湖区水域通航条件、生态环境、民族特色等诸多旅游资源,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划布局、市场引导和运力调整,有序培育水路运输旅游市场,先后投放4艘大型客船和60余多艘小型客船,有效促进水路运输转型升级发展,开启了“航运+旅游”发展之路,为全市水路运输市场发展注入了新希望。


水路运输服务展现新面貌。通过标准化船舶更新改造、创新船员培考方式和全面推广水路旅客运输承运人责任保险,彻底扭转了运输船舶安全标准低和服务水平弱的现状,让老百姓坐上“放心船”“舒心船”“安心船”。其中“沧江一号”船舶、珠街码头和市级海事航务部门分别荣获省级“文明船舶”、“文明码头”和“文明单位”荣誉称号。
水上交通监管加入新力量。为强化对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应急搜救工作,着力打造规范化、标准化、正规化的水上巡逻搜救监管基地,积极争取和整合资金300余万元,购建了8艘海事巡逻艇和1艘海事趸船,辖区三江内海事巡逻艇全覆盖,切实提升安全监管和应急搜救处置能力。


水上安全管控能力显著增强。全市各级交通海事航务部门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,加强对重点水域、重点船舶、重点时段、重点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,认真开展各项专项整治、渡口提升和船舶更新改造以及航道、渡口(码头)应急保通、日常养护工作,水路交通运输安全条件日渐得到改善,连续23年未发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,保持了水上交通运输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。(市交通运输局 宋兴华)